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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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侨界青年:“侨”见中国发展 拥抱未来机遇******
(中共二十大·声音)侨界青年:“侨”见中国发展 拥抱未来机遇
中新社北京10月19日电 题:侨界青年:“侨”见中国发展 拥抱未来机遇
中新社记者 吴侃 门睿
“中国的发展为青年人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正如中美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叶紫莹所表达,侨界青年高度关注正在召开的中共二十大,他们对中国的发展成就深有感触,对未来机遇充满期待。
中国发展让青年更自信
叶紫莹在中国的创业项目涉及人工智能等领域,近年来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迅速,得益于中国对新兴技术领域的大力扶持。她说:“我在工作中接触到不少优秀的科研人才,感受到中国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越来越浓。”
泰中侨商联合会副主席齐斌今年在中国投资了医疗项目,从项目签约到厂房建成只用了五个月,让他对中国营商环境的优化深有体会。“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等举措,使企业办事更便利了,运营成本下降,市场活力不断被激发。”
“这些年中华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新西兰中华青年联合会创会会长高晓月说,华人青年更自信地拥抱中华文化,组织书法社、戏曲社等社团,举办各类中华文化活动,这些活动逐渐走出华人社区,使更多外国友人喜欢上中华文化。
期待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共二十大报告为中国未来的发展绘制了蓝图,也鼓舞侨界青年继续搭桥梁、献侨力。”叶紫莹表示,青年是侨界最有生气的力量,大家有想法、有抱负、有活力,在金融、法律、商贸、文化等领域崭露头角,可以为推动中外各领域交流合作提供重要动能。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叶紫莹从中捕捉到“确定性”的信号:“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也将为青年侨商寻求深入合作与事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中共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侨务工作提出新要求,期待侨务部门推出更多新平台、新举措,助力青年侨商投资创业。”齐斌说,中国侨务引资引智体系正逐步完善,以其家乡山东济南为例,济南“侨梦苑”为侨胞创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侨务部门为侨企提供各类帮扶,“让我们对在中国发展更有信心了”。
齐斌表示,这些年来大量外国企业赴华投资兴业,共享中国发展机遇,中国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完整的产业体系、便利的基础设施和营商环境,随着中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日趋完善,相信中国将继续成为投资的热土。
要做“粘合剂”和“助推器”
“中共二十大报告对青年寄予殷切期望,作为新时代的侨界青年,我们应发挥所长,在创业创新中寻求发展,在中外经贸合作中牵线搭桥。”齐斌说。
他表示:“侨界青年可以发挥熟悉两国语言、文化和法律的优势,担当‘一带一路’的联结者、建设者、贡献者,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中发挥‘粘合剂’和‘助推器’的作用。”
“祖国强大是侨胞的底气,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们在中外文化交流中也更有自信。”高晓月曾在一场宴会上用河南烩面代替了西餐主食,在场的时任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尝过后赞不绝口,“我想文化自信就是即使是简单的一碗烩面,拿出去都应该不虚不怯”。
在高晓月看来,侨界青年可以用更年轻化和多样化的方式推动中外文化交流。“青年侨团应积极融入住在国社会,加强与不同族裔青年社团的联系,在交往中增进对彼此的了解,在信任中培养对彼此文化的兴趣,让海外青年真正理解中华文化的魅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