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重中之重”,守好“底线任务”******
马若虎
几天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再次吹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冲锋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兴旺,乡亲们收入才能稳定增长。这些年,在强农惠农政策推动下,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有力带动广大农民就业创业、持续增收。小木耳做成大产业、小茶叶长成大茶“业”、小土豆变成“金蛋蛋”……这些特色产业成功的背后,都是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精心培育,依靠政府引导,龙头带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拧成一股劲,合力让一个个“土特产”闯出了名堂。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以上用于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截至10月底,全国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达到3270.4万人。未来,随着产业帮扶政策持续落实,产业发展再提速、质量再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会过上更好的日子。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摆脱贫困,中华民族千年夙愿。夙愿得偿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了乡村振兴的前提。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难点之一,在于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中央曾明确,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中央财政将原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续写“后半篇文章”,驻村干部进行选派轮换……种种接力帮扶,把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让他们稳得住、有信心。
有了不返贫的基础,才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强产业促增收、多渠道促就业、强基础促安居,让脱贫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全国上下一道,甩开膀子、笃行不怠,把乡村建设得更美,让乡亲们过更好光景。
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作者:李迅雷(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要从战略全局出发,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一提法非同寻常,充分说明中央对于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作用给予高度重视。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消费对稳增长的重要性,如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如何发挥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认为,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显得非常重要,为此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这三大部门的利益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的角度提出三条建议:
第一,增加国家财政对居民部门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依据国家统计局对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的数据加以汇总,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历年来都在45%左右,而全球平均水平大约为60%,这是我国消费对GDP贡献相对低的主要原因。最近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近两年来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或退税的方式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向企业部门转移收入。从目前看,尽管这一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难以从根本上扭转“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的状况,说明“授人以渔”的方式,受到了“鱼”(需求)不足的约束。不妨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来改进,即政府部门向居民部门转移收入。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收入转移:一是定向转移,即定向给低收入群体进行转移支付,如增加低保人群收入补贴,确保他们不返贫。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如用财政资金加大填补社保第一支柱缺口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等二、三支柱的体量。三是实现普惠制,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困难,建议2023年中央财政发行1.5万亿元特别国债,发放消费券。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底气。二十大报告提出,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为居民部门提供新的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就需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在当前权益类资产的估值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积极鼓励机构投资者的长期资金入市,在高水平开放政策下提高外资的入市比例。《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还提出,要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第三,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改善居民部门内部的收入结构,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我国居民收入结构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过高现象长期存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富裕群体捐款非常必要。我国目前社会捐款规模占GDP的比重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非常大,故发展空间也很大。通过促进第三次分配规模不断扩大的方式,可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促进消费。
总之,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在防疫政策优化的背景下,不仅能够改变需求收缩的现状,还可以提振信心、扭转预期转弱局面。国家把更多的财政资源向居民部门倾斜,比向企业部门倾斜更符合底层逻辑,更有利于稳增长的可持续性。目前,我国的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仍在40%左右,大约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未来要实现“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目标,建议未来最终消费对GDP的平均贡献上升至65%—70%,资本形成对GDP的平均贡献下降至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