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高质量发展,中国智库交出“成长答卷”******
【会场直击】
高质量发展,中国智库交出“成长答卷”
——从“2022新型智库治理论坛”看年度智库建设
光明日报记者 张胜 苏雁 王美莹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如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智库,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提供支撑?
在近日举行的“2022新型智库治理论坛”上,各级各类智库代表盘点建设经验、交流研究成果,共探新型智库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新担当新作为。
603份智库研究成果、141个智库建设案例,包括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机构在内的372家智库交出沉甸甸的年末成绩单;1个主论坛、8个平行分论坛、700余位专家学者,线上线下的交流持续全天,精彩不断……12月17日,在由南京大学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共同主办,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承办的“2022新型智库治理论坛”上,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新型智库咨政服务能力”这一主题,众多智库专家展开探讨:新征程上,新型智库应如何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论坛现场。佘治骏摄/光明图片
服务发展:新型智库的“中国气派”和独特魅力
增补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新成员,是论坛的一个重要环节。
86家增补智库覆盖38个研究领域,专兼职研究人员共计3300余人,出版专著900余本,发表研究成果万余篇……“本年度增补工作在以往入围标准基础上细化了评审指标,限定收录建设时间不低于3年、发挥实际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力、具有较高能见度的新型智库。”南京大学特聘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叶继元介绍。
“这10年,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了重要贡献。”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杨忠说,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各级智库主管部门的关心关怀下,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咨政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线上参会的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邢占军第一时间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中心入选CTTI的消息。
“我们将充分利用山东大学相关学科资源,在科研团队建设、人才发展和项目成果创新等方面继续努力,力争建成我国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学术重镇和重要智库平台。”邢占军说。
在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首席专家李刚看来,服务发展、服务人民,是新型智库最鲜明的“中国气派”。他为此带领课题组展开调研,并将成果写成新著《推动智库建设健康发展研究》,在论坛上与大家分享。
“我们以自主设计的智库学术体系为框架,对我国新型智库建设的基本范畴、发展格局、研究与评价等进行了多维度考察。”据介绍,课题组先后前往北京、上海、山东、天津、江西等省市的30余家智库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收集上千项智库研究成果、建设案例以及900多家智库的结构化数据,力求全方位展现中国智库的独特风采。
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以“调研俄罗斯21个城市归来看智库与国际传播”为主题,从比较研究的视角,总结出中国智库开展国际传播的新探索新模式:官方委托+大学指导+学者领衔+深度调访+精准传播+即时成效。
“我国智库应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深入准确了解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回答好‘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题,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他说。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智库工作部部长江立云认为,智库的“中国气派”和独特魅力离不开扎根基层、服务实践的“真功夫、硬本领”。
“近年来,天津市在社科界持续推进‘千名学者服务基层’大调研活动,大批智库学者走出书斋、深入基层,在丰富的生产实践中汲取群众智慧,强化了‘智力报国’的真功夫。”他介绍。
“智库提升咨政服务能力,必须处理好五对关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孙肖远表示:“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处理好政绩‘显’和‘潜’的关系,把为政的显绩、潜绩与人民的眼前利益、长远利益统一起来;二是坚持自信自立,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实现立足自身与借鉴外来相得益彰;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处理好‘守’和‘创’的关系,做到继承与发展、原则性与创造性辩证统一;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处理好‘存’和‘增’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注重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统一。”
突出特色:高校智库形象整体凸显
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重要力量,高校在智库建设方面同样优势突出,且体现出日益明晰的专业性、特色化。
“从数量看,高校智库在中国智库索引(CTTI)中占据半壁江山。从研究领域看,国际关系与外交政策、国家重大战略、安全政策、教育发展……高校智库依托突出的学科资源、强大的人才优势,聚焦重大研究议题。”李刚结合论坛成果介绍。
在交流研讨中,多家高校智库负责人分享了自身经验与体悟。
“伴随着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近年来武汉大学举全校之力建设国家高端智库,以国家需求为圆心,大力培养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实现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协同发展。”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表示。
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副院长佘杰新介绍,学校以全国首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为依托成立该智库,锚定国家安全思想理论、国家安全法治、非传统安全治理三个特色研究方向。“我们注重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协同增效,积极助推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并以其为地基立柱架梁,智库建设的学科基础越来越坚实。”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院长燕晓飞看来,智库特色的不断彰显,源自清醒认知和明确定位。“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劳动+’‘工会+’是我们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科,我们会聚焦服务领域,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高校智库应主动回应国家‘强起来’的战略需求,切实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在战略性、前瞻性上发力,以拿得出的拳头产品和叫得响的智库品牌更好发挥作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孙贺认为。
着眼未来: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更多力量
在上午进行的主论坛、下午举行的8个平行分论坛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都是与会者讨论的重中之重,结合智库特性与职责,“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关键议题引发热烈讨论。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各类智库拓宽视野、找准定位,深入思考、科学谋划,加强合作与交流,以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态度推进自身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认为,要在领悟党的创新理论中厚植学术根基,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提升决策咨询等能力。
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袁红英认为,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呼唤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新作为,要求智库更加注重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更加注重原创性引领性研究、更加注重交叉性融合性研究、更加注重储备性应急性研究,深刻认识新实践提出的新课题,回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数据驱动给传统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带来了研究方法与范式革命,也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带来新机遇。
山东大学县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段昊认为,应顺应数字化发展大趋势,加快转变传统智库研究思维模式,推进新型智库研究范式转型与变革。
南京大学人文社科大数据研究院院长孙建军以“信息链驱动的智库研究与智慧决策支持”为主题,指出:激增的非结构化数据如何能被有效分析仍是我国智库研究面临的重要问题;从专家洞察到数据洞察,数据更好的稳健性让其日益变为智库研究的核心资源和重要支撑。
世所瞩目的“中国之治”有哪些成功密码?在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佟德志看来,汇聚更多“中国之智”、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一把“金钥匙”——“新征程上,应形成产学研服相结合的智库发展模式,打造一批高端的智库成果,培养一支高质量智库队伍,推出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智库品牌,组建一个协同创新的学科群,实现‘中国之智’‘中国之制’‘中国之治’的有机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坚实的智力支撑。”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