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台当局污蔑对台“渗透”,TikTok否认在台设立分公司******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 李 耀】民进党当局近日以字节跳动在台设立分公司为由对其进行审查,其旗下短视频平台TikTok以书面方式回复台湾“中央社”表示,近期媒体报道不实,“TikTok在台并无设立分公司”。
亲绿的《自由时报》日前声称,2018年3月成立的台湾“升洋国际生技有限公司”今年11月变更登记为“字节跳动台湾股份有限公司”,由台湾人出资,地址登记在台中市东区十甲路,董监事都是台湾人,资本额为1200万元新台币。对此,台当局声称,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网络社交平台不得在台湾经营相关业务。陆委会称,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然而,TikTok 19日回应近期的争议表示,并没有在台设立分公司。台“中央社”20日称,得到回应之后,该媒体记者前往公司登记地址,发现它设在一处住宅区大楼内,管理员表示没听说有什么字节跳动台湾公司在这里,并称整栋大楼几乎以住户为主,商业办公室较少。记者询问多名住户,大家都没听说大楼内设立了字节跳动公司。
近年来,民进党当局不断对在岛内年轻人之间颇为流行的TikTok大开杀戒,污蔑其对台湾“渗透”,还声称平台上有不少大陆“假新闻”。民进党“九合一”选举惨败后,蔡英文辞去民进党主席,后又由桃园市长郑文灿召集民进党检讨小组归纳败选原因,把“防疫”“兵役”和“TikTok”列为三大原因,开始新一轮对TikTok的追杀——先是唐凤主导的数字发展部门下令,限制公务机关通信设备及场所使用TikTok;之后台“财政部长”苏建荣19日声称,会进一步了解TikTok是否涉及逃漏税,3个月内提交报告。台“国安局”还抹黑称,解放军在TikTok“置入文宣”,“加强统战”,因此通告台湾各“部会”,尤其是“国防部”,并称要实时掌控分析“大陆网军”攻击。
即便民进党当局如此无理取闹地阻挡,依然挡不住TikTok在岛内的流行。台湾知名主持人陶晶莹近日开始使用TikTok,她对平台上的视频滤镜评论称,“难怪小孩迷上”,立刻掀起热议。民进党前“立委”郭正亮批评台当局称,TikTok被禁造成的民怨,甚至可能超过延长兵役的争议,因为台湾使用TikTok的用户超过500万,而兵役延长受影响的人很少。他说,很多人从TikTok上获得收入,经济不景气时,这种微小收入就显得无比重要。“中广”董事长赵少康称,年轻人爱看TikTok有他们的道理,平台上也确实有嘲讽民进党的内容,“受不了就直接禁掉,怎会怕年轻人怕成这样?”
“反中牌黔驴技穷,蔡英文必须转念”,新党前主席郁慕明19日以此为题评论称,民进党黔驴技穷,如果不继续打“反中牌”,接下来的选战都不知怎么打了。但大陆持续发展壮大已是定局,中华民族复兴进程更是势不可当;只剩一年半任期的蔡英文,实在应该仔细想想,自己要留下怎样的历史定位。台湾中时电子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老百姓要的是真正的资讯安全,现在台湾网络诈骗、色情泛滥,网军更是大肆横行,唐凤怎么不去管管?台湾《旺报》20日发表社评称, 禁了TikTok,民众还有其他渠道获得信息,仍然能了解蔡英文当局所作所为,这次“九合一”选举青年觉醒,如果民进党不能虚心检讨败选原因,继续用“抗中牌”,2024年胜选也难。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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