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免费送药 助企复工******
光明日报记者 龙 军 赵嘉伟 光明日报通讯员 彭 晶
“吃了您送来的药,今天已经退烧,没有浑身痛,太感谢了!”12月23日一大早,湖南永州蓝山县湘威运动用品公司的员工李杰给主管发来微信。
12月22日,在得知多家企业急需抗疫药品后,蓝山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以下简称“蓝山县中心医院”)第一时间开展送医送药进企业服务,免费送出100服中药汤剂、100盒连花清瘟胶囊和50盒复方氨酚烷胺片。
“此治疗方由广藿香、大黄等11味中药组成,可以扶正祛邪,宣肺泄热,不仅退热效果明显,还能有效缓解头痛等症状。”蓝山县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成章林介绍,为保证患者能够及时拿到药品,医院各处采购,加班加点熬制了1500多服抗疫中药汤剂送到企业员工和居民群众手中。
“企业的‘满血复活’少不了这些药品,只有让生病的员工尽快康复返岗,才能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蓝山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曾祥文说,“当前正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我们正全力推进复工复产,争取早日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记者了解到,《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发布以来,蓝山县中心医院全面启动医院中药房、智能化煎药室,有效缓解了群众买药难的问题。目前,蓝山县中心医院正根据多位国医大师制定的益肺固本恢复方案,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04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