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非遗迎春添年味儿******
【新春走基层】
光明日报记者 王笑妃
春节前夕,北京市杨梅竹斜街的一处非遗传习馆中,修女士正在欣赏自己绘制的金丝珐琅画:一只洁白圆润的萌兔正眯着眼睛,趴在一弯黄澄澄的月亮上酣睡。凑近端详,可见颜料的颗粒感,像把宝石碾碎,流光溢彩,熠熠生辉。“腊月里,来体验非遗手工迎兔年,感觉年味儿更足了。”修女士说。
伴随着蝈蝈热烈欢快的鸣叫声,修女士和同事体验了掐丝珐琅工艺中的“点蓝”一步。桌上摆着瓷蓝、珊红、松绿等用矿物制成的釉料颗粒,修女士用蓝管轻轻拾取釉料,一点点填入金丝间的缝隙,再拿蓝铲蘸水轻揉,让颜色自然晕染过渡。“看老师示范觉得简单,自己上手才发现‘点蓝’想要出彩,其中分寸、轻重的把握还是很考验技术的。下次我还要带朋友来,一起从‘掐丝’开始体验。”修女士兴致勃勃地说。
非遗传习馆的创始人郭巍,是金丝珐琅画非遗传承人,他希望以活态传承的方式,让跨越元明清三代、传承六百余年的掐丝珐琅工艺,在新时代绽放出独特光彩。“在博物馆隔着玻璃罩欣赏非遗工艺品,还不能完全展现它的魅力,只有让人们亲自动手体验制作过程,才能拉近它与百姓的距离,让人明白其中的韵味和妙处。”为了便于大众学习体验,郭巍提取了景泰蓝制作技艺中“掐丝”与“点蓝”的精髓,创新成金丝珐琅画的形式,省去了烧蓝、打磨、鎏金等纷繁复杂的操作工序。
为了让掐丝珐琅工艺从宫廷御用“飞入寻常百姓家”,郭巍将金丝珐琅画与人们生活日用的车载香薰、餐具装饰、化妆镜等结合,设计成别致的文创产品。和修女士一同来体验的李女士,选择在杯盖上绘制一朵亭亭玉立的芙蕖,“以后我打算在单位里每天用这个杯盖,这样就感觉非遗一下融入了我的生活”。
郭巍还尝试用金丝珐琅画的形式表现油画、卡通、插画等不同风格的绘画,以贴近现代人的审美。传习馆的墙上,挂满了一幅幅以细薄金丝掐制成各种花纹,再填进珐琅釉的瑰丽画作,有传统题材如九色神鹿、五福捧寿图,也有栩栩如生的雪豹、憨态可掬的卡通熊猫。
每年春节,郭巍都会以当年生肖为主题设计金丝珐琅画的图案。去年,他对瓦当形象中的“虎”进行二次创作,为虎加上三只翅膀,象征“如虎添翼”,数量则对应着天地人三才。今年兔年,他既为学员们准备了来自敦煌藻井中和谐典雅的“三兔共耳”图案,也准备了许多可爱的卡通兔子形象。郭巍介绍,春节前后,也有客人选择绘制春日的花卉来讨个彩头,如象征“和和美美”的荷花或寓意“玉堂富贵”的玉兰花。
记者注意到,传习馆的窗边摆放着许多玲珑可爱又喜庆的杯盖,有的上面绘有在圆滚滚身子上长着翅膀的“小仙兔”,有的在红底上以金色描出融合祥云图案的“福”字,有的绘有结着白霜的火红柿子。郭巍介绍,这是前几天一群放寒假的小学生来给家人制作的新年礼物。
在杨梅竹斜街,许多店铺已经贴上了红底墨书的福字和春联,端庄优雅的“古典”仙兔、灵动讨喜的“卡通”萌兔等非遗文创也被摆上了橱窗。在这里,人们可以体验制作老北京兔儿爷、毛猴,以及修复古陶瓷的“锔瓷”“金缮”工艺等非遗手工艺,过一个有浓浓年味的春节。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3版)